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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稀土战争
3月26日,世界贸易组织公布了美国、欧盟、日本起诉中国稀土、钨、钼相关产品出口管理措施案的专家组报告,裁定中方涉案产品的出口管理措施违规。这场败诉毫不突然,因为从两年前开始,关于这场稀土战争的结局预言便已被无数次重复。甚至内容基本完全一样的官司,我们在2009年已经输过一回,上次的结果,我们被迫开放铝土、焦炭等9种工业原材料出口。而这次,不知道我们利用上诉期争取的时间组建的五大稀土集团,是否可以亡羊补牢。不知道我们能否在入世第14年,成功说出我们不用再交学费了。
“行为全线违规”
稀土这场战役,两年前正式打响。
2012年3月13日,日本经济产业省认为中国限制稀土、钨、钼三种原材料出口违反WTO相关规定,请求联合欧盟与美国,向WTO提起申诉。“从日本申诉的那一刻开始,中国政府就已经输定了,因为违规是既定事实。”对外经贸大学中国WTO研究院院长张汉林向重庆青年报记者表示,这场关于稀土的争议,从开始的那一刻就已经输了。
为什么会输?早在2012年3月20日的《法制晚报》上,便刊登了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汤婧的分析文章。文章认为,本次申诉焦点主要集中在两方面:第一,中国稀土材料出口限制的法律是否符合WTO规定GATT第20条(g)项(GATT不得妨碍成员方实施“与保护可用竭的自然资源有关的措施,且与限制国内生产或消费措施同时实施”到“经济战争”的层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