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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侯马市交警大队开展“一盔一带”安全活动
本网讯(郭海红 焦英俊)自《山西省临汾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人大会议通过,出台以来,明确规定并呼吁广大市民在骑行电动车出行过程中主动佩戴头盔做到“一盔一带”。
11月25日,山西省侯马市交警大队为深入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提升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交警大队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消除道路了交通安全隐患,交警同志们在行动中将宣传落实到路面上,与路面整治同步开展,街头纠违、街头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宣传。
本次安全活动中,侯马市交警在李大队指挥下,交警同志着装整齐划一,工作辛勤努力,积极为市民倡导“一盔一带”, 安全出行的重要性。
在侯马市呈王路际华酒店十字街口,交警大队五中队在吴队长带领下,全体队员为不着装头盔骑行电动车市民,耐心细致宣传讲解: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深入群众的日常生活中,使群众对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有了更加直观的认识,有效提高了广大交通参与者安全、文明出行的意识,促进了“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和“减量控大”工作的落实,拉近了警民距离,密切了警民关系,展示了新时代公安交警队伍新形象。
安全文明出行是展现城市形象的重要窗口,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为了城市更文明、孩子更安全。侯马市交警大队也再次提醒和发出倡议:文明交通,安全第一。在接送孩子时不管是驾车还是骑行电动车时请系好安全带,并提醒同车同乘人员系好安全带;不拨打、接听手持电话,不观看电视、视频,牢记行车规范,做到安全驾驶。在骑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时,驾驶员和乘坐人员请自觉戴好安全头盔,践行一盔一带,在购买头盔时,一定购买经过检验合格的安全头盔。
规范行车、安全骑行共同打造文明有序、和谐畅通、安全放心的城市交通环境,做城市文明的榜样,做安全出行的守护者。
(编辑 雪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