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别人之老,幼别人之幼

2013-04-27-11:45[来源:德孝网][作者:管理员][浏览量:1210]

 

孝道在中华大地由来已久,确是一项人所共知深入人心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但是多年来,关于孝德,官方倡导很少,民间谈论也不多。好像孝道是一种不合潮流复古倒退的陈旧意识别。

    现代许多人,对儿女百般疼爱,尽心抚养,有求必应唯恐不够,而对年迈体弱特别是贫穷的父母奉养,能推则推,能躲则躲。有些子女,两眼盯着老爸老妈的钱袋子,能掏则掏,能啃则啃,啃老似乎成了风气。改革开放后,无产者也陆续有了一套私有的房子。有些儿女,平时很少回家。一旦老爸和老妈去世,尸骨未寒,房子归属的争端立启,口角、斗殴,直至对簿法院。有的对父母很不尊重,直面父母,动辄争吵,出言不逊,甚至谩骂,拍桌子,摔板凳,毫无敬爱之心。有的人还拿所谓“代沟”做借口,与父母拉开距离。种种不孝行为,的确令人寒心。

    孝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绵延数千年。孔子说,“孝为德之本”。如今我们正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社会主义新人要不要讲孝德?要不要继承孝德,要不要将孝德列入社会主义道德范畴,作为社会主义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家庭和睦、社会和谐、国家安定计,回答应该是肯定的。以德治国强调以人为本,倡导“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一个人连自己的父母都不管不问不孝敬,还能老别人之老,幼别人之幼吗?家庭不和睦,还谈得上社会和谐,社会安定吗